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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底,家住南京江宁百家湖西花园的业主们领到了一份意外的福利——业委会给每户业主发了200元的“大红包”,这是来自小区公共收益的结余部分。有人戏称这相当于给每家送了一个大榴莲,还有人则非常好奇:我能领到小区发的“红包”吗?
每户200元,或许并不算多,不过这个小区总共有3400多户,发放的“红包”总金额超过了60万,这就让人羡慕不已了。其实,发红包的并非是物业公司,而是小区的业委会,之前通过业主大会的投票,再经全体业主同意后,采取现金的发放形式,而红包的来源则是小区的室内外广告、临时摊位费、公共物业用房的租金,以及临时停车费等多项公共收益,扣除了相关成本之后,跟物业公司三七分成,用公共收益的部分结余给所有业主们发了福利。
楼市马坐播了解到,用公共收益来发福利并非这个小区的专利,有的小区直接拿来冲抵每户的物业费,有的则是发大米、发食用油,还有小区举办各式各样的活动,比如小型运动会、端午包粽子、中秋做月饼等等,只要业主们有需求,那就两个字——安排!
小区的公共收益除了拿来发福利,还有什么用途呢?其实,公共收益首先要满足小区的合理支出,举个例子,小区的景观维护、安全保卫、公共设施的修缮等等,都可以用公共收益来支出,比如小区大门的修缮、监控失效、电梯保养、健身设施维护以及绿化等等。在这些支出之后的结余部分,再根据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发红包”。
那么想要拿到“红包”,总共需要几步呢?首先,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收益部分确实归业主所有,但并不意味着业主个人可以直接索要,必须先经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让公共收益从过去的“糊涂账”变成“明白账”,然后再根据约定分成。
具体来说,小区要及时公示公共收益的详情,业委会还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的公示账目进行审计。然后,业主大会明确好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的形式,确定好与物业公司的分成比例后,就可以给业主“发红包”了。有人总结说,小区发福利其实是物业和业主的“双赢”,小区管理得好,业主才会主动缴纳物业费,公共收益才会增加,小区也就有钱发福利了,你住的小区发过“红包”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祚波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