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孩子经常语出“抖音梗”,或是长时间抱着手机刷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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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短视频作为当下火爆的娱乐方式,不仅席卷成人市场,也将未成年人裹挟其中。今年1月1日—5月31日,江苏省消保委共监测到与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直播相关的消费维权信息190883条,占消费维权信息总量的24.88%。昨天,江苏省消保委呼吁立法、监管部门加强立法和监管,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家长们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此外,省消保委还在法律层面给予了指导。
通讯员 阿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青少年模式”有吸引力吗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未成年人沉溺直播问题,应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平台、家长、学校、社会急需联合起来,共同帮助未成年人抵制不良内容的诱导和侵害。
目前,很多直播平台已应主管部门要求,推出了“青少年模式”。其模块下推荐的是动画片、教育类等适龄内容,并且设置了限制时长、禁止消费、限制互动等功能。但是“青少年模式”要想真正具备吸引力,还需不断优化升级,在内容上多下功夫、多做创新,打造、定制更多优质内容,满足未成年人使用需求。
此外,省消保委建议学校加强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接受、利用短视频,不过度沉迷、失序浏览短视频。老师需与家长保持沟通,了解学生情况。
省消保委同时呼吁立法、监管部门加强立法和监管,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对违法违规的平台企业,切实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倒逼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家长在家时应少看手机
省消保委提醒家长,作为监护人应注意履行监护责任。不管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还是防范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行为,孩子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都应当负起应有的监护和引导责任。家长应以身作则,在家时多陪伴、少看手机、不刷低俗短视频,引导孩子选择健康的、适合的内容并认真监督观看短视频的时间。
此外,家长也应注重培养孩子的自制力,教育孩子管理自己的行为和习惯,引导孩子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丰富其课余生活。同时,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
孩子打赏的钱怎么要回来?
孩子打赏主播的钱能要回来吗?这是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对此,省消保委介绍,根据《民法典》第19条、第20条,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未满八周岁的孩子打赏。未满八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无效,家长可以直接要求返还。
另一种情况,是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打赏。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纯获利益行为或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外,其余均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监护人可以不予追认孩子的打赏行为,要求返还。
2020年5月最高法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省消保委提醒家长做好证据收集:一是打赏记录,如银行卡明细或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二是未成年人在直播间的聊天记录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的证据信息;三是主播私下存在明显诱导的聊天记录;四是家长与未成年人的谈话内容,必要时提供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