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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江苏法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入选。发布会介绍,2020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救助未成年人1万余人,发放救助金4.26亿元,人均救助4万余元。
小思、小乐(化名)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两人由爷爷、奶奶抚养。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奶奶除了务农之外,无其他劳动收入,抚养两名未成年人生活艰难。小思、小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二人的母亲履行抚养义务。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两人的母亲承担月生活费500元/人,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承担。判决生效后,小思的母亲未主动履行义务。后经调查发现,小思母亲患有疾病,没有劳动收入,无力承担抚养费。
射阳县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小思、小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两名未成年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同时,法院还积极延伸司法救助功能,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两名未成年人办理了每月400元/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每月600元/人的困境儿童保障,并号召社会各界爱心力量伸出援助之手,该案的主审法官向两名未成年人捐助2000元,社会爱心人士捐助3000元,两名未成年人居住地乡政府、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通过捐款捐物、上门走访等方式提供帮扶,一些社会组织还送去了慰问品。司法救助后,射阳县人民法院定期对案件进行回访,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呵护两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针对两名未成年人的母亲与爷爷奶奶的心理隔阂,通过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行的方式,让双方体会到各自生活的不易,最终握手言和。
据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将司法救助与社会资源有效衔接,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两名未成年人办理专项补助、号召社会力量进行帮扶,并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将法治温暖和社会大家庭的关怀送到两名未成年人心间,实现了“当下救”和“长久助”的统一。
发布会介绍,2020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救助未成年人1万余人,发放救助金4.26亿元,人均救助4万余元,远高于对成年人人均救助金额。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主动发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救助金,及时解决其实际困难。针对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救助能力不足,未成年人生活特别困难的,通过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统筹资金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的使用效能。人民法院与妇联组织密切协作,对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综合帮扶,通过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商请函等方式,解决未成年人入学、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实际困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