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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系列公积金新政,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五项内容。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新政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同时,芜湖市发布《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及《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在芜湖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两项政策均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芜湖市还印发关于《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的修订通知,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做好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现对《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房金委〔2022〕6号)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删除第一条“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此外,芜湖市印发的关于《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修订通知显示,自6月1日起,为更好地支持高层次人才在芜安家乐业,根据工作实际,现对《芜湖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房金委〔2022〕1号)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第二大点支持政策第7小点“(1)B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修改为“(1)B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单人缴存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B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为主贷人),分别在我市现行单人或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浮40%”。第二大点支持政策第7小点“(2)C层次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5万元”修改为“(2)C层次人才单人缴存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C层次人才为主贷人),分别在我市现行单人或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