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的材料有: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离婚后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有哪些?
离婚后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提交相关资料;房产部门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发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