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海南三亚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宣布楼市调控升级。该通知提到,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自2017年10月9日起,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不予认可。
与此同时,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1、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不予认可。
2、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2017]12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