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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地老旧小区城区规划梳理 部分地区推进力度较大

2020-07-27 10:20:53    来源:全联城市更新分会    

2020年各地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出台本年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从各省份规划来看,部分地区推进力度较大,如山东省计划2020年底基本完成199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居民40万户以上;辽宁省将对2000年之前建造的894个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改造,共涉及居民35.8万户;云南省计划在2020年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70%以上,2021年将彻底完成。

北京市:年内开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80个

2020年北京计划棚改115个项目,共占地7979公顷(7979万平方米),涉及8686户居民,明确年内开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80个,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50个。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今年首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名单,名单涉及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石景山、丰台、通州、房山、顺义、大兴、昌平、延庆12个区,共153个项目,改造楼栋数998栋,改造建筑面积517万平方米。

据了解,2017至2019年,北京市已累计确认243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涉及295个老旧小区。截至2020年4月底,已确认项目整治类内容全面实施,实现改造类进场施工98个,完成44个,涉及住宅楼395栋,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居民3.8万户。

上海市:今年完成旧住房改造1000万平方米

按照上海市城市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将完成老旧住房改造。“十三五”期间,上海计划完成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50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完成1000万平方米。2019年完成55.3万平方米、2.9万户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完成1184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104万平方米里弄房屋修缮保护,新增供应各类保障住房6.3万套。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10.1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2.8万套。

重庆市:今年计划启动1700个改造项目

今年重庆市计划启动实施1700个、3000万平方米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断提升老旧城区群众的获得感。重庆市需实施改造提升的7394个、面积1.02亿平方米的老旧小区,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且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按照2019年7月出台的《重庆市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重庆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分为综合改造和管理提升两大类,包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等5大项39小项的综合改造内容和指导标准,确定了环境卫生、房屋管理及养护、安防及车辆管理、绿化管理等6大项25小项的管理提升内容及指导标准。

河北省:今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369个

2020年是河北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攻坚计划的收官之年,7月底前所有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136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改造方案制定。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8488套,实现既有棚户区清零。新启动19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全省列入计划的882个项目全部启动,其中2018年启动的395个项目安置房基本完工,2019年启动的295个项目安置房全部开工。

河南省:今年计划完成不少于50万户的老旧小区改造

据悉,河南省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涉及居民122万户,从2019年起,河南省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1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将着力解决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20年河南省获得中央财政资金45亿元,资金规模居全国首位。

辽宁省:今年将改造894个老旧小区

共涉及6708栋楼、面积2619万平方米,将有35.8万户居民告别破败脏乱、基础设施老化的居住环境,乐享生态绿色、设施完备、安全舒适的美好家园。辽宁省5年来已累计改造老旧小区4258个、改造面积8838.7万平方米,使132.5万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

吉林省:今年将改造1945个小区

2020年吉林省47个市县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约27万户。目前,各市县已经形成详细任务台帐,任务明确到具体的改造小区。小区改造的内容主要为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进公共服务和改观居住环境。

据介绍,2018年,吉林省政府出台《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作为六个专项行动之一统筹推进,当年全省完成改造1553万平方米。从2019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吉林省831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566.7万平方米、约21.8万户纳入2019年度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截止2019年底,已完成改造小区303个、正在改造226个,其余302个也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江苏省:今年将完成5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初步统计显示,江苏2000年前建成、尚未改造的老旧小区有近4500个,建筑面积818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3万户。这些小区,占2000年前建成小区的一半左右。

今年是江苏老旧小区改造进入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江苏将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库。同时,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江苏实际,研究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浙江省:今年实施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突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强化党建引领、基层自治、群众参与。按照试点省建设要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项目生成、社会力量市场化参与、动员群众共建、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小区长效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示范。

安徽省:今年计划改造871个城镇老旧小区

2020年安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9523栋共259691户、2448.11万平方米,总投资329969.9万元。各地市改造老旧小区数量最多的是芜湖市,共计121个,涉及4万多户居民。

近期,庐阳、包河、蜀山区等多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陆续启动招标,一大批建设项目名单公布。以后小区改造该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安徽省住建厅为此专门推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对公共设施、停车位和适老化改造提出新标准。

福建省:今年力争启动33万户老旧小区改造

2020年是福建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按照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点,按照“小区街区片区”推进原则,推动创建绿色社区。全省力争启动33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创建绿色社区。开展城市更新课题研究和试点探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今年将改造1363个老旧小区

广西住建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称,今年计划改造1363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16.7万户(套)、楼房7726栋,总建筑面积1236.28 万平方米。截至4月中旬,自治区分解下达中央财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1亿元。列入2020年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力争于12月31日前完工。

列入2020年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力争于12月31日前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于项目开工、竣工率高的地区,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时予以倾斜支持。

云南省:今年完成排查摸底总任务的70%以上

云南省2019年开始全面摸底排查并启动改造工作,今年完成70%以上,2021年完成100%。基本解决全省城市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规范管理、和谐宜居的目标。

贵州省:今年将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5.96万户

2019年,贵州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贵州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和认定标准,年度计划改造78683户,获国家补助资金15.9亿元,试点推进10个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贵州省将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5.96万户,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7万套,新建停车位3万个。

湖南省:今年将开工改造1000个老旧小区

数据显示,湖南省目前约有1.38亿平方米小区存在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不全等问题。随着疫情后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湖南将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稳投资”一项重要内容加速推进。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湖南还明确了14个市(州)的18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18个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单位为:长沙市(天心区、雨花区)、株洲市(芦淞区、荷塘区)、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衡阳市(石鼓区)、邵阳市(邵阳县)、岳阳市(临湘市)、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张家界市(永定区)、益阳市(沅江市)、永州市(祁阳县)、郴州市(汝城县)、娄底市(新化县)、怀化市(会同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湖北省:今年完成2737个老旧小区改造

湖北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完成4.7万套棚户区、2737个老旧小区改造。据了解,在今年湖北省老旧小区二次供水的改造项目上,中央的投入资金将超过100亿,湖北省住建厅也即将出台二次供水和老旧小区的改造指南,同样把水务工作放在了重点位置。

2018年,湖北省启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各地对老旧小区进行摸底,选择10至20个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开展试点示范。2019年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短板、惠民生”重点工作,全面启动,为老旧小区居民完善水、电、气、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

陕西省:今年将改造2877个老旧小区

今年,陕西省将全面推进改造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减轻地方压力,全年将对2877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6.4万户居民,9529栋居民楼。截至4月9日,全省已开工复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08个,涉及12.32万户居民。

山西省:启动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

2020年4月9日,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明确山西省建成于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可进行改造申报。

黑龙江省:75个市县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0年度黑龙江省老旧小区改造预计投资120.22亿元。从4月开始,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等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部启动。据统计,全省2000年以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8090个、28494栋、建筑面积1.4亿平方米,涉及住户192.8万户。今年,是黑龙江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全省共涉及改造项目1147个、5954栋、3281万平方米,惠及群众近40万户。

四川省: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193个

据2020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通报,经摸查全省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个、239万户。2019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265个,面积738万平方米。

山东省:计划开工改造小区涉及40万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了93个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项目,50个承担“4+N”改造融资模式试点任务项目。一共公布143个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名单。

2020年3月10日,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范围和改造目标等。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青海省:450个老旧住宅小区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

青海省今年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面积425万平方米。根据《关于下达全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下达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48197万元。

江西省:今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506个

2020年江西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506个,涉及居民33.1万。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22.32万套。遵循“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有序建设”的原则,加力提速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居民出行难、停车难。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42个

宁夏今年老旧小区改造1366栋、52285户,建筑面积443.47万平方米。宁夏对城市、县城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全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484个。目前,中央财政已预下达的今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33201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全区各市县。

海南省:计划完成153个老旧小区改造

2020年,海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涉及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目前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经过前期摸排,海南省于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920个、17.36万套、6000栋楼、总建筑面积160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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