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3月7日出台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这个通知里面,最引人瞩目的是提到,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我看到很多人很兴奋,觉得这是对开发商的又一打击,是发出了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的明确的信号。我想说的是,你真的太傻太天真了。我可以明确告诉各位,在当前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非常明显的情况下,收紧房地产调控是不可能的。
这次海南楼市新政的核心并非要继续打压房地产,而是特别强调要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城市主体责任。这个文件最大的亮点绝非什么现房销售(后面我会解释),而是第一个以文件形式提出要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
关于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的提法,源自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落实因城施策”,所谓全面落实,其实就是把调控的权限和责任交给各个城市,让各个城市根据自身房地产市场的特点,制定调控政策。而不是全国一盘棋。这也是今年以来,全国60多个城市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微调的主要依据。
当然,海南住建厅的负责人在解释时说的还是比较官方:“各市县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付主体责任,要避免将住房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提出年度调控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努力使地价、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特别强调的是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所谓平稳运行,就是不能大起大落。所以,海南的房地产政策并没有收紧过去的房地产调控。下一步,海南各个城市会根据这个文件对自身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微调,毕竟,海南2019年房地产投资、销售因为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而出现了明显的回落。
至于规定现房销售,其实也不算什么新鲜的政策,更不是收紧房地产调控。我呼吁废除住房预售制度已经快10年了,在过去多年,很多地方也都在为现房限售做着准备。在2017年,广东省第一发文鼓励推行现房销售。在2018年9月广东省房地产协会下发的《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中,也建议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我当时还写过相关文章,对此表示支持。